QY体育会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QY体育会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了一批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经查,当事人在其网站及经营场所对其公司规模、所获荣誉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其开发的商品房时,未使用真实的、经过核准的项目名称,并且将该项目综合楼和办公楼的商品房宣传为公寓进行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1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某餐厅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门店经营场所内用菜单对菜品原料进行虚假展示,使用巴沙鱼为原料制作菜品,菜单上商品标注为龙利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
根据山东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线索,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对威海某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采取“好评返现”的经营方式,使得部分消费者作出好评的目的是为了兑换返现红包,而非是基于对当事人经营产品的质量、客户服务等所作出的真实、客观的评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威海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威海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部分教练离职后,仍在其经营场所及某平台线上门店进行宣传,且无法提供平台线上门店部分教练资质和荣誉等信息的证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威海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对董某织虚假交易帮助他人刷单炒信开展调查QY体育会。
经查,当事人组织团队为威海某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解决售后服务问题,采取给消费者寄送小礼物,以此获取原订单好评、追评的方式,对商品的真实评价造成了一定影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